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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2010年第八届广州地区及大珠三角地区IT行业羽毛球混合团体赛通知、竞赛规程
时间:2009-11-21 17:31:57  点击:5174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广州天河软件园管委会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关于举办2010年第八届广州地区及

大珠三角地区IT行业羽毛球混合团体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公司):

由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广州天河软件园管委会、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联合主办的“2010年第八届广州地区及大珠三角地区IT行业羽毛球混合团体赛,定于201041724日、51522日、29日在广州及大珠三角地区城市隆重举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第八届IT行业羽毛球混合团体赛将在成功举办前七届比赛的基础上办成规模更大、水平更高的体育赛事活动,成为广州地区及大珠三角地区IT行业的体育盛会。

为了充分展现信息技术工作者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球艺。我们盛情地邀请各单位(公司)参加这次比赛活动。请按照竞赛规程的有关条件要求,组织本单位(公司)的羽毛球爱好者组成代表队,于2009111日至201038日期向大赛组委会报名。报名表格及赛事有关资料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和下载,报名回执请传真及电邮至广州市天道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020-81084958E-mail:gzitsports@126.com

网址:1.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www.gz.gov.cn

          2.广州天河软件园管委会:www.thstp.cn

          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www.it-tender.gov.cn

          4.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网:www.gdpopsports.com

          5.中国IT俱乐部:www.chinaitclub.com.cn

          6.天道体育网:www.tdsports.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0年第八届广州地区及大珠三角地区IT行业羽毛球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

          22010年第八届广州地区及大珠三角地区IT行业羽毛球混合团体赛报名回执

          3.  2010年第八届广州地区及大珠三角地区IT行业羽毛球混合团体赛报名表(干部联队组)

                                 〇〇十月二日

(主办单位联系人:黄远萍,电话:83124145

(承办单位联系人:伦洁仪,电话:398392681382500996618818408299    传真:81084958

E-mailgzitsports@126.comQQ851608091IT体育)

 

2010年第八届广州地区及大珠三角地区
IT行业羽毛球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广州天河软件园管委会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二、策划推广及承办单位:广州市天道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待定)
四、竞赛日期、地点:
(一)广州地区。
初  赛:2010年4月17日(星期日9:00时~18:00时)
初  赛:2010年4月24日(星期日9:00时~18:00时)
初  赛:2010年5月15日(星期日9:00时~18:00时)
半决赛:2010年5月22日(星期日9:00时~18:00时)
决  赛:2010年5月29日(星期日9:00时~18:00时)
地 点:待定
(二)佛山地区。
参赛时间、地点待定。
(三)江门地区。
参赛时间、地点待定。
(四)东莞地区。
参赛时间、地点待定。
(五)中山地区。
参赛时间、地点待定。
五、竞赛项目:混合团体赛
(一)甲组、(二)乙组、(三)丙组、(四)联队组、(五)干部联队组。
混合团体由(混合双打、男子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五场组成。
六、竞赛分组:
第八届大赛对联队组的队伍不再进行资格甄别,参加联队的队伍,可以任意方式组队。
参加甲乙丙三个组别比赛的队伍,则必须是本单位干部员工,无法出示有效证明的队员不能加入这三个组,只能参加联队组的比赛。
(一)甲组:上届甲组和乙组前8名的队伍及主办、冠名和协办单位安排进入甲组比赛。
(二)乙组:上届乙组9名及以后和上届丙组前8名的队伍及主办、冠名和协办单位安排进入乙组比赛。
(三)丙组:上届丙组9名及以后名次的队伍及新参加单位安排进入丙组比赛。发动更多积极倡导单位(企业)文化建设、鼓励单位(企业)员工参加羽毛球锻炼、具有羽毛球运动初级水平的单位(企业)参加。
(四)联队组队伍名额不限。
(五)干部联队组队伍名额不限。
同一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参赛单位可同时组队参加各组别的比赛。
七、参赛队员资格:
(一)广州地区及大珠三角地区(含港澳地区)的中央、省、市、行政事业单位的信息主管部门。
1.主办单位、冠名单位、协办单位可以组队直接进入任何一个组别参赛。
2.各地区(县级市)信息主管部门组队时,必须以信息办为报名单位(信息办至少有3名队员上场参赛),同时可以且只能与其主管部门(如计划局或科技局)或政府办公室联合组队。这类联队可以参加甲乙丙组的比赛。
3.各地党政机关(委、局、办)原则上只能以本单位成员组队,但必须有两名本部门信息办的队员上场参赛。
4.  干部联队组参赛队员必须是副处或各地区副局以上,副局或副厅的参赛队员另一个配手不限资格。
(二)广州地区及大珠三角地区(含港澳地区)的IT企业。
(三)报名参赛的队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彩色照片(小一寸),有效身份证明是指:
1.机关事业单位信息部门的队员必须具有清晰有效的工作证件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公费医疗证等复印件)。
2、IT企业的队员必须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障,持有当地劳动社会保险部门核定的社保参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各报名单位报名时需认真填写参赛组别、参赛运动员的姓名(与身份证相符)、参赛项目、有效身份证明,以此作为参赛资格审核。
(五)报名参加甲乙丙组比赛的队伍,必须把参赛队员名单、照片扫描件及基本资料,登录在IT行业杯羽毛球混合团体赛球员注册数据库中(待建),以便进行队员身份的甄别与确认。
(六)参加者必须是身体健康者(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病事故,责任自负)。
(七)为了兼顾参赛队员的工作与比赛,每个队报名人数不限,但每个参赛队伍出场运动员不得少于8名,男子参赛队员不得兼项,女子参赛队员可兼一项。
(八)曾进入省、市地区、县级业余体校、体院羽毛球专项、各高校羽毛球特长生,以及曾进入省、市、地区集训队训练的球员和各级别退役球员,除非确实已成为参赛队单位的成员,否则不能参加甲乙丙组的比赛。
(九)运动员在比赛前必须出示大赛组委会核发的运动员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裁判查核无误后才能上场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以及参照相关的补充规定。
(二)混合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采用15分每球得分、三局二胜。如赛至14平时领先二分者胜,赛到19平时,先取得20分者胜。双打时每方只有一次发球权。
(三)各组别比赛均采用混合团体赛的形式进行,出场顺序为:混合双打、男子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
(四)每局间有120秒间歇时间。
(五)每盘团体赛,原则上在两个场地同时进行。
(六)裁判长可根据场上比赛情况,进行调整比赛出场顺序及场地(如遇运动员连场时,可休息10分钟);
(七)第一阶段。
1.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
2.每盘团体赛必须打满五场。
3.如小组计分时遇三不服(即A赢B、B赢C、C赢A)时,按该队在全组比赛中,依次以场局分计算。如小分三队仍相等则抽签决定。排出小组名次。
4.第一阶段小组赛由上午第一场比赛开始,一直打至当日所有比赛结束,期间场地不休息(即比赛继续进行)。
(八)第二阶段。
1.采用单淘汰及附加赛制决出名次。第一阶段各小组前二名对号入位进行单淘汰赛,争夺前8名。进入前8名或前16名的队进行附加赛事,打出所有排名。
2.小组第三、四名的比赛方式同以上第一点相同,打出9~16名或17~32名(按参加队数情况决定对号入位,抽签前公布)。
  3.小组第五名及以下,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4.比赛出场顺序不变,按顺序出场。首先获得三场比赛胜利,该次团体赛即结束。领先取胜三场者为胜(“见三就收”),剩下场次不进行比赛。
(九)本次比赛甲、乙、联队及干部联队组按照上届成绩设种子,丙组不设种子,各组参赛队伍请派代表按组委会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抽签,结果当场公布并在大会指定网站公布。
(十)开赛前30分钟由各领队到秩序册规定时间及场地到场地裁判组领取及交换比赛出场名单表,名单一经交换后,不得更改。
(十一)超过秩序册规定时间及同一场地上一场序比赛以结束,仍未交换名单则作弃权处理。交换名单后第一场比赛开始,如选手迟到10分钟到场,作弃权处理。以后的场次,在上一场结束比赛起计5分钟内如3次呼叫不到场,作弃权处理。
(十二)比赛进行中,如遇抽筋、扭伤、跌伤等,可暂停允许有5分钟后继续比赛的伤病处理。超过3次暂停伤病处理的,作弃权处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奖励办法
(一) 甲组、乙组、丙组、联队组及干部联队组:前3名颁发奖杯1座和运动员奖牌(10块)。
十、竞赛纪律
(一)参赛单位必须遵守大会制定的各项规定。
(二)各单位采用领队负责制,自行管理本队队员,对运动员资格应严格把关。
(三)比赛以强身健体,以球会友为宗旨,严禁各种形式的政治活动及违法乱纪行为。
(四)各参赛队不得有隐瞒受训历史、请外援等弄虚作假行为,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参赛资格及相关成绩,对赛事故意制造混乱或造成损失者,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如有投诉,请用书面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向大会仲裁委员会申诉,投诉方需向大会仲裁委员会交仲裁费800元,由大会仲裁委员会调查判断;如投诉成功,大会仲裁委员会将退回投诉方所交纳的仲裁费。
(六)所有参赛选手有义务接受大会仲裁委员会的查询和提供调查所需的文件证明,被对方投诉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和运动员证。
(七)比赛场上运动员应服从裁判员的判决,如有不同意见可向裁判员申诉,教练员也可向当值裁判长申诉,如对裁判长的决定有异议时,也可即找大会仲裁委员会当值人员当场裁决。
(八)运动队及队员必须服从大会仲裁委员会的最终判决。如无理取闹、大声喧哗等,影响大会比赛顺利进行的,大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成绩。
(九)凡参赛队伍不允许聘请外单位运动员作为外援参赛,违反规定者一经投诉并查实,组委会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及相关成绩。
(十)遵守赛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2010年3月8日止。
 (二)报名地点:
   广州市天道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北路157号
  电话:020-33332348 、39839268、13825009966  18818408299
  传真:020-81084958
  联系人:伦洁仪
  E-mail: gzitsports@126.com     QQ:851608091
(三)报名费。
每个参赛单位、企业须缴交2000元参赛费(以10名队员为标准,含场地费、裁判费、工作人员劳务费、媒体宣传费、晚会费,以及赛事要求统一穿着的运动衫1件,运动短裤l条,球袋1个,运动员证,比赛用球及水的费用),报名时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缴交参赛费用。若参赛队员超过10人,超出的人员按200元/人补交参赛费用;如替补队员不需运动服、运动短裤和球袋,则超出10人的队员需交运动员证工本费10元/人。
(四)报名确认以收到报名费为准,报名一经确认,报名费恕不退还。
(五)比赛期间,各参赛队运动员的食宿、交通、医疗等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比赛器材
(一)球拍及其它用品自备。
(二)HART(哈特)比赛三号球为本次比赛唯一指定用球。
十三、大会指定网站
(一)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www.gz.gov.cn
(二)广州天河软件园管委会:www.thstp.cn
(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www.it-tender.gov.cn
(三)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网:www.gdpopsports.com 
(四)中国IT俱乐部:www.chinaitclub.com.cn
  (五)天道体育网:www. tdsports.com.cn
十四、本次比赛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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